一、“雙師型”教師“操作性認定標準”的建立
(一)“雙師型”教師的實效性內涵
《方案》中明確指出,“雙師型”教師是指“同時具備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能力的教師”,其實質內涵是要建立起具有真實能力的職業教育專業師資隊伍。但從目前各高職院校制定的“認定標準”看,均過于看重教師已獲得的各類“成果”,如“雙職稱”證書(行業與教育)、“雙資格”證書(行業資格與教師資格)、榮譽證書等,這種做法忽略了一個重要的現實,即由于我國的職業教育教師職稱評審標準及職業資格考試內容等并未與各行業(含教育行業)職業能力相對接,因此造成了教師資格≠教學能力、職業資格≠實踐能力的現實。因此筆者認為,高等職業教育的“雙師型”教師應定義為:具有本科以上高等教育學歷,具備規定的企業工作實踐經歷且獲得相應行業職業資格,經過高等職業教育教師崗位職業能力培訓并通過考核的,能夠完成高等職業教育專業教師崗位工作任務的人員。
上述定義中重點關注的是對“ 雙師型”教師認定的“實效性”,即被認定的教師應能夠完成高等職業教育專業教師的崗位工作任務,因此其內涵包括:“雙師型”教師是指高職院校的專任專業教師;應具備本科以上高等教育學歷;應具備規定的企業工作實踐經歷(可在入職前已經具備,也可在入職后通過“頂崗”形式完成);應獲得相應行業的職業(執業)資格;應參加高職教師崗位職業能力培訓并考核通過。上述5 項內涵內容中,第5 項內容為最重要的“必要條件”,其他內容則為“充分條件”,所有5 項內涵內容應作為高職“雙師型”教師認定標準制定的依據。
(二)高職“ 雙師型”專業教師的“ 操作性認定標準”
高職“雙師型”專業教師的認定標準應包括兩部分,即“入職標準”及“考核標準”,基本內容如圖1所示。
圖1 高職“雙師型”教師操作性認定標準基本內容
(三)高職專業教師的崗位職業能力分析
高職院校經過多年的探索和發展,對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所需專業教師的崗位職業能力內容已經基本明晰,即可以認為:能夠完成教學、科研及服務工作任務的專業教師可以被認定為高職“雙師型”教師。因此,對高職專業教師的崗位職業能力的準確分析就成為確定“雙師型”教師認定標準的關鍵。筆者依據多年一線管理工作實踐,對高職專業教師的崗位職業能力進行了分析,結果如圖2 所示。
圖2 高職“雙師型”教師崗位職業能力分析
二、“雙師型”教師的培養與認定
(一)科學分級、逐級認定
筆者認為,作為“雙師型”教師培養及認定主體的各高職院校,應遵照國家制定的基本政策導向及教師專業發展的規律,對“雙師型”教師資格認定采取“科學分級、逐級認定”的方法,按圖3 過程進行。
圖3 高職專任教師“雙師”資格認定過程
第一,所謂“入職認定”是指,通過制定“入職招聘標準”對應聘高職教師者進行初步的“雙師素質”考核,此過程并非對教師進行的“雙師型”教師的資格的實質性認定,只是確認應聘者是否具備“雙師素質”的潛質。應聘者的“入職”考核內容及方式可參照表2 設計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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